当前位置:广州舜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> 招商信息 >   新乡十万块能做恋暖初茶生意

新乡十万块能做恋暖初茶生意

新乡十万块能做恋暖初茶生意
更新时间:2017-06-29
点击关注:182
招商分类:广东商务服务相关 > 广州加盟
发布企业:广州舜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
发布 IP:14.146.*.*
郑重提示:联系之前请务必点此阅读防骗提示!

详细介绍

 奶茶店加盟选哪家好?恋暖初茶真是骗子吗?小陈是一名大学毕业生,早在大学期间,他就已经非常看好奶茶市场,就想着在学校周边开一家奶茶店,生意应该不差。大学毕业后,他和2个有共同想法的同学合伙开了一家小奶茶店,赶在9月1日前,学生入校的第一天,小陈的奶茶店开张了。

新店开张,加上活动促销,销量自然还过得去,可是他们还是将困难想得太少了。开张的第三天,奶茶店共只卖出了50杯不到,而且生意一天比一天惨淡。
由于缺乏经验,生意不好他们除了降价促销外并没有想出什么其他好的解决方法。慢慢的,他们连每天的租金都维持不上了。艰难时,小陈和同伴也曾想过放弃。可创业的激情和不肯服输的念头,总在最后时刻战胜了犹豫与气馁。他们暗访了附近做得好的奶茶店,终于发现了自己的店和生意好的店铺的差距。一是奶茶品种长期不更新,没有竞争力。由于自己一心想要减少成本,用的原材料也不太健康,影响了出品的口感与体验,店面装修也差了好几等……综合种种问题,小陈的奶茶店生意惨淡也是有因可寻了。

奶茶店加盟选哪家好?他们了解到了恋暖初茶,可是在网上有些信息说恋暖初茶是骗子?可是自己去考察的时候发现其实恋暖初茶的加盟店都经营得不错。网上说的是假的吗?到底如何真相如何,只能自己去探个究竟。

几经周折,他们找到了恋暖初茶,亲自到总部和运营中心、直营店、加盟店都一探究竟,眼见为实,果然网络上的信息不能尽信,因为一个品牌做大做强之后,总会有些竞争对手制造谣言,抵毁别人的品牌形象。可是恋暖初茶对这种虚假的信息并不理睬,以实际行动来表明清白,让每一个合作伙伴都能把店铺运营得风生水起的。于是他们果断选择了恋暖初茶作为他们的坚强后盾。

如果想要让奶茶店起死回生,必定要做出改变,在恋暖初茶总部的帮助下,他们重新把店面装修升级,对小陈和他的同伴免费进行产品制作培训以及运营培训。由于是大学生创业,恋暖初茶总部的扶持力度也是非常大的,重新开张的时候金牌店长免费带店一个月,运营团队制作各种活动方案让小陈的恋暖初茶店客人络绎不绝,回客率超高,每天的外卖单都打个不停。

小陈深深的感受到:一个实力强大的品牌产生的效应是不可估量的,他从没见过一个奶茶店能像恋暖初茶那样疯狂,对比自己当初开店的鲁莽和无知,能开一家成功的奶茶店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任何一个环节,无论看似多么的细小都是非常的重要,决定着店铺的生死。

现在,小陈豪气地告诉记者,生意好的时候,一天用过5个服务员,门外摆10多张桌子;而一天的营业额,超过1万元。小陈用自己的实际经验告诉广大投资者朋友:恋暖初茶不是骗子,如果想要做茶饮的,都可以找恋暖初茶。

需要强调的是,虽然小陈的生意越做越顺,但他始终没忘记恋暖初茶总部的大力帮助,他依然与恋暖初茶总部保持着紧密的联系,每当有什么问题的时候都会咨询恋暖初茶总部并得到满意的解答。

奶茶店加盟选哪家好?越来越多的人看到恋暖初茶的实力以及前景,纷纷到小陈的恋暖初茶店来了解咨询,小陈也非常的热心与大方,都一一为想要开恋暖初茶店的朋友解疑,并把恋暖初茶推荐给他们,希望能帮助他们完成创业梦想,实现人生目标。
【想了解更多加盟信息请访问:http://www.liannuanchucha.com   咨询热线:400-710-0128 QQ:3572480877  免费索取加盟资料】
 

询价留言(*为必填项)
广州舜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
所在地区:
广东 广州 
联系地址:
广州市白云区石槎路石井城市广场B座3楼A08 
联 系 人:
周生
联系电话:
18933966504 
传真:
 
联系手机:
 
联系我们时请一定说明是在贸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,谢谢!
本页网址:http://50013.mao35.com/invest-show-109649.html
推荐关键词:恋暖初茶
免责声明:该信息由相关发布企业发布,贸商网对此不对信息真伪提供担保。
风险防范建议:合作之前请先详细阅读本站防骗须知。贸商网保留删除上述展示信息的权利;我们欢迎您举报不实信息,共同建立诚信网上环境。

地址:广州市白云区石槎路石井城市广场B座3楼A08联系电话:18933966504  访问统计:27820
贸商网 设计制作,未经允许翻录必究。Copyright © 2014-2022 mao35.com, All rights reserved.    

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相关企业负责,贸商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